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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章 万丈高楼平地起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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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优化合同中的规定,在这个世界上就没公平而言,因为法律支持合同的不平等商业交换规定。

要说签合同是自愿的,你可以不签呀!谁逼你?一个愿打一个愿挨!

呵!出生于2000年的他,知道很多旧社会的黑暗。

旧时代买卖儿女,也是自愿的,没人逼他们,可他们就是做了。

有的选么?所有贱人的规定都一样,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了,实力弱小何来选择?

甚至很多合同里还设定了保密协议,更加促成了黑色地带。

只要用法律让人们开不了口,所有的不平等都不存在了,所有的虐待都不存在了。

法律维护保密协议,就是法律让人不敢开口。

就算涉及商业秘密,需要保密协议,那也仅限工厂中资料、设备、数据,和申请的知识产权,这些足以保护商业秘密。

不论是技术人员,哪怕是核心技术人员,他脑袋内的知识是他自己的,通过工厂劳动获得的,凭啥要签竞业协议?

知识产权还不足以覆盖?只要他利用相关知识跑到另一家工厂,使用相同的技术,可这技术已经被知识产权保护了。

还不让他使用脑海中的知识服务于另一家同行业企业,这是完全脑残的相关法律工作造成的人才浪费。

保密也是错的,为啥不能公开?你们是躲在下水道的老鼠么?你们是干了见不得人勾当么?你们是杀人犯法了么?

所以,如果合同是公平的,是符合人性的,为啥不能公开?

前世稍微了解合同,里面规定全是单向的,规定的内容全是人血馒头筑成的。

一个契约无所不在的社会,如果契约(合同)是由人血馒头筑成的,那就是旧时代极端的地主时代。

地主时代,打骂农奴,法律支持,现代社会签订单向不平等条约,而法律连声都不吱一下,装做没看见都是法律的大度,只怕法律再捅一刀。

维护不平等条约,就是捅一刀。

当时还常喊什么依法治国,这样的法是可怕的,旧时代的地主可不可怕?

合同必须是符合双方利益,而不是一方要求另一方,这不能那不能,就算被虐待还有保密协议法律为它护航,成为了最终的凶手,打碎牙只能往肚子咽。

李梓涵把合同的内容改成,超出限制的不承担责任,工作内容不能再做为合同内容,而是商业管理,管理不能超出工作内容。

让铁蛋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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