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下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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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塞姆自从在飞船上醒来之后,一直想着将要前往另一个星球的奇异冒险,想着重返地球的可能性。他唯独没有想过在这陌生星球上生活。现在每天早晨,他发现自己既不是刚刚到达,也不是准备逃脱,而是在马拉坎德拉上生活着,他总是感到有些惊愕。醒来、睡觉、吃饭、游泳,甚至,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,他还开始交谈。最让他惊讶的是,到达这里约三个星期后,他发现自己竟然悠哉游哉地去散步。几星期后,他有了自己最喜欢的散步地段,还有了最喜欢吃的东西。他开始养成一些习惯。他能一眼分辨出贺洛斯的性别,甚至能看出他们各自长相上的差异。希洛伊——就是在北面很远处第一个发现他的那个贺洛斯——跟每天教他语言的荷诺拉相貌区别很大,荷诺拉口鼻部分是灰色的,德高望重。而贺洛斯这一物种的小辈又有很大不同。他们性情愉快。你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,可以把贺洛斯的理性完全忘到脑后。他们少不更事,不会像成年贺洛斯那样,模样不像人类,却拥有思维的能力,令兰塞姆感到困惑难解。他们在他孤独时给他带来安慰,就好像他获准从地球上带来了几只小狗。那些小崽子对这位出现在他们中间的身上无毛的妖怪也颇感兴趣。兰塞姆跟他们交往如鱼得水,也间接地赢得了他们母亲的亲睐。

关于整个贺洛斯社会,兰塞姆最初的那些印象都逐渐得到了纠正。他起先判断他们的文化属于“旧石器时代”。他们所拥有的几件切割工具都是石头做的。他们似乎没有陶器,只有几只用来烧煮的拙劣器皿,而烧煮似乎是他们唯一的烹饪方式。他们平常用来喝水的器皿,以及盘子和勺子,统统都是那种类似牡蛎的贝壳,他当初就是从贝壳里第一次品尝到贺洛斯对他的款待。盛在贝壳里的鱼是他们唯一的肉食。他们有大量的蔬菜,品种繁多,其中有些味道很好。必要的时候,就连覆盖整个汉德拉米的粉白色野草也是可以吃的,因此,如果他在希洛伊找到他之前饿死,那就真是守着粮仓饿肚肠了。不过,没有哪个贺洛斯会自愿去吃野草(也就是“诺德拉斯鲁德”),但它们在旅途中可以权且充饥。贺洛斯住在用硬树叶搭成的蜂巢形小屋里,为了暖和,附近几个村庄都建在河边,而且建在上游汉德拉米的岩壁处,那里的水最热。他们席地而睡。

他们似乎没有艺术,只有一支由四个贺洛斯组成的小组或演唱团,几乎每天晚上演出某种诗歌和音乐。其中一个贺洛斯长篇大论地半吟半唱,另外三个时而独唱,时而轮唱,不时打断第一个的吟唱。兰塞姆弄不清这些插唱只是简单的音乐插曲呢,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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